关于职工办理户籍迁移和身份证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郑州市的户籍政策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办理
(一)新进应届毕业生职工户口迁移:持报到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携带以下材料到长兴路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手续。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3、户口迁移证原件。4、保卫处准予迁入证明。5、本人落户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填写)
(二)新进非应届毕业生职工户口迁移:携带以下材料到长兴路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手续。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4、保卫处准予迁入证明。5、本人落户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填写)
非高学历人才的需另行提供以下手续:1、聘用合同原件(不退)、需聘用满一年2、一年以上社保证明原件加章
(三)职工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携带以下材料到长兴路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手续。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3、人事厅文件名册及进人卡原件、复印件。4、保卫处准予迁入证明。5、本人落户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填写)
(四)落户申请格式。
我叫***,男/女,*族,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年**月**日到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工作,现因就业申请将本人的户口迁到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二、身份证办理
本人到保卫处借用本人户口登记表到长兴路派出所照相即可办理。
三、有关事项
办理地址:长兴路与三全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东,省体育中心北边老鸦陈安置房第20排,长兴路派出所户籍室。
保卫处联系人:乔良 电话:13203880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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