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2019
  •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部门概况

    • 部门简介
    • 组织架构
    • 工作职责
    • 联系方式
  • 党建工作

  • 综合治理

    • 治安安全
    • 交通安全
    • 消防安全
    • 户籍与流动人口
    • 校卫队
  • 国防教育

    • 军事理论
    • 军事训练
    • 国防动员
  • 宣传教育

  • 制度法规

  • 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

  • 网站首页
  • 部门概况
  • 党建工作
  • 综合治理
  • 国防教育
  • 宣传教育
  • 制度法规
  • 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
首页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优待证”,河南省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优待政策全面落地

发布日期:2023-08-0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审核人:郭宇飞

为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2022年12月21日,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交通厅、河南省文旅厅联合发文,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减免优待纳入优待目录清单。政策出台后,广大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动,制定具体办法。2023年7月27日,郑州市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优待具体办法正式公布,标志着全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在全省行政区域内乘坐市内公共交通、游览政府定价和指导定价的旅游景区享受减免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优待证“含金量”进一步提高,广大持证对象荣誉感、获得感持续提升。


优待政策如下:


一、公共交通方面

持证人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凭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放的优待证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洛阳市、郑州市含地铁),其中安阳市、郑州市、济源示范区面向全国优待证持证人。

二、文化和旅游方面

全省239家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定价的旅游景区减免门票。景区目录如下:


来源: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

上一条: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关于2023级学生军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致我院复转军人的一封慰问信

【关闭】

版权所有:河南体育学院保卫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银河街2号 豫ICP备09013546号

建议使用IE6.0 1024*768分辨率浏览

办公电话:0371-63632110 联系人: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