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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审核人:郭宇飞

院属各部门:

2020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就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方针,结合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全面、系统的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能力

强化学生外出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造成意外伤害。要提醒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假期期间远离“黄、赌、毒”,不参加非法集会、反动邪教以及封建迷信等活动。

三、开展安全检查, 预防安全事故

各部门要结合假期特点,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1.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防范排查自纠工作,一些重点部位(如图文信息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餐厅、档案室、网络中心,配电房等)要重点检查,认真整改。

2.认真查找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漏洞和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各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和应急方案。

3.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各类场所,除保留消防应急疏散标识用电和消防灭火用水外,检查是否已切断电源、水源、气源,是否已锁闭门窗、贴好封条。

4.保卫处会对消防供水情况再进行一次检查,对不能供水的部位汇总后上报学院有关部门维修。

四、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防范

1.贵重物品、机要文件、印鉴等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现金存放要严格遵照财务制度办理。办公室、学生宿舍无人时务必随时锁好门(反锁门)、关好窗,注意用电、用水、用气的安全。

2.在学院内严禁燃放孔明灯,严禁以燃烧方式处理杂草树叶,严禁露天燃烧柴草取暖,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如发现违禁行为,将没收燃放物品及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保卫处会加强对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的检查。放假期间进入校园的外来(无证)机动车辆,须与要访问的人或单位取得联系,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查实后,方可进入校园。对无联系、无接应的外来车辆,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


保卫处将按照学院规定,进行假期期间值班工作。

保卫处值班电话:63632110 63631022(夜间)

监控应急指挥中心电话:63632710

南门岗值班电话:63631517

保卫处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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