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出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及惠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两校临近开学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校园内各类工作、学习、训练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1、院内各单位职工及长期后勤服务人员:需凭出入证,测量体温后出入。未携带出入证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到门岗核实身份,确认后方可入内,未带身份证又确实为院内职工的,由所属单位开具证明送至门岗核实后方可入内(仅限当天)。
2、院内各单位各类短期施工及其他服务人员:各单位提出办理临时出入证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我院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持同意证明及一寸照片到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未办理临时出入证的,按临时办事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3、外来临时办事人员:联系部门持本单位同意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到门岗经保卫处审核备案后,由保卫人员查验身份、详细登记及测量体温后由联系部门人员带入校园并严格限定工作区域。(谢绝电话、短信审核备案)
4、学生及运动员:学生及运动员离校需持有本单位公章的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禁止离开校园。学生持请假条外出后返校的,需凭请假条、学生证,经详细登记及测体温后进入。
5、司乘人员,参照以上管理办法执行。乘客需下车走人行通道进入。
6、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7、各单位要加强出入证办理人员的审核及管理工作,各单位人员有离职、解聘、退役、终止服务的应及时收回出入证,出入证丢失的要及时到体院保卫处报备,因出入证审核不严、管理不善出现问题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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