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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消防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审核人:郭宇飞

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安全 “三会三化”和“四个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师生员工防火、灭火能力,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消防部门工作要求,决定从2010年11月3日至12月3日在全院开展消防安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工作宣传教育、实战演练、自查自改等活动,向广大师生员工敲响火险警钟,达到强化消防意识,提高消防技能,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二、活动时间

     2010 年 11 月3日—12月3日 。

三、活动主题

    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

四、活动内容

各部门要以“四个一”为重点,认真组织落实消防安全活动月期间的各项工作。

(一)集中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教育。学院安排专门时间,集中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对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如何使用的教育;重点加强“四个能力”建设,使师生员工能够牢记“四个能力”建设内容,达到“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安全出口锁闭;停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违规存储汽油等易燃易爆品;违规使用用电设备;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章使用明火或吸烟;发现火灾隐患整改程序)、“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发现火情应立即报保卫处并拨打119火警电话;起火点附近的师生要能使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进行灭火)、“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熟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能够根据疏散预案迅速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定期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树立 “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责任感,提高广大师生自防自救的基本知识。

(二)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展板、广播、网络、悬挂条幅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着力提高全院师生员工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大力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具备‘四个’能力”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一次实战演练。图书馆、各系可结合自身情况组织小型的灭火、疏散演练,提高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保卫处也将邀请消防部门开展全院的灭火、疏散演练,以全面提高我院师生员工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进行一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院属各部门对本部门所属的办公室、档案室、图书室、实验室、配电室、宿舍、餐厅、机房、仓库等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火灾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电气线路是否老化、超负荷运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学生宿舍是否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食堂使用明火、燃气是否安全,实验室存放易燃易爆品管理是否规范,建筑施工工地、校内生产经营场所是否落实防火措施,消防控制室是否能用等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现上述消防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本部门不能整改的,要及时告知我处。各部门要加强设置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不得遮挡、埋压、停用、拆除、改动消防设施或用于非消防用途;防止其丢失、损坏,要保持宿舍楼、教学楼、综合楼、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等防火重点部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封堵、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间距。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系要把开展消防安全月活动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督,狠抓落实,确保消防安全活动月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总结经验,形成机制。各部门、各系要以这次消防安全活动月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安全工作,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加大工作力度,形成用职责落实措施,用制度保障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

                         

 

 

                                保卫处

二O一0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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