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的亡人火灾风险
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
风险提示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
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的
亡人火灾风险
(资料图 图文无关)
1. 部分居民、外卖骑手为使用方便、节省费用,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放置在室内停放或充电,一旦发生火灾,将会迅速引燃周围可燃物,同时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屋内人员在熟睡、疏散逃生时吸入大量有毒烟气,造成人员伤亡。

2. 部分居民在携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入电梯时,蓄电池突然故障起火,产生高温和大量有毒烟气,电梯运行过程中环境相对密闭,人员疏散逃生困难,造成人员伤亡。
辽宁沈阳“8·15”火灾案例
(资料图 图文无关)
山东临沂“2·24”火灾案例
(资料图 图文无关)
吉林龙潭“3·19”火灾案例
(资料图 图文无关)
北京通州“9·20”火灾案例

2021年9月20日3时21分,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幸福艺居小区1期6号楼4单元3层住宅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经调查,火灾原因为居住在4单元3楼的外卖骑手在室内阳台给日常使用的蓄电池充电时,电池故障起火,火势通过窗户向上蔓延至4楼房间(复式结构),导致4楼房间阁楼层内熟睡的1家5口人员全部死亡。
广东广州“10·7”火灾案例

2021年10月8日1时36分,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晓南二街39号南侧货梯内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火灾原因为当事人拆卸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充完电后,蓄电池出现过热情况,当事人决定将蓄电池拿到室外降温,在进入电梯轿厢约10秒后,蓄电池突然爆炸起火,冒出大量有毒烟气,当事人被严重烧伤,经医院诊断为全身多处火焰烧伤、重度吸入性损伤、急性肾损伤、左眼烧伤,26天后当事人因伤势过重死亡。

▌来源: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
▌制作: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中心
上一条:消防产品不合格?现场试验教你鉴别!
下一条:警惕!焚烧垃圾引发火灾将构成失火罪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