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 切实加强仓储物流场所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5月16日,郑州市中牟县东风路街道盛都产业园一仓库发 生火灾,虽因消防救援及时有效,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楼阳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守刚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批示,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仓储物流场所火灾防范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此类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3月27日,河北省沧州市沧县一冷库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今年以来,我省共发生仓储物流场所火灾148起,直接财产损失1068万余元,火灾起数、 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8%、13%。各省辖市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全省仓储物流场所火灾形势的严峻 性、复杂性,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进行系统排查和研判,抓住核心关键要素化解风险,狠抓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要紧紧扭住“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求,强化科技防范措施,深化“智慧消防”在行业单位智慧平台建设及应用,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坚决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二、立即开展排查检查。各省辖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部署要求,立即对仓储物流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供销部门要对棉花物流储存、转运场所和直属各类仓储场所开展检查;粮储部门要对原粮储存、转运场所和中储粮直属仓库开展检查;商务部门要对成品油仓储油库、冷链物流企业仓库开展检查;邮政管理部门要对直属仓储场所、快递企业集散中心、分拣中心等开展检查;其他行业部门也要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仓储场所开展检查。各行业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底数清单、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分类推动整改落实,切实形成工作闭环。各地要组织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各类仓储物流场所开展排查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消防部门要发挥消防安全综合监管作用,对有关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进行业务指导,推动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三、严格消防安全督查。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基础上,要组织暗访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隐患排查有漏洞、问题整改不果断的,实施点名道姓通报,并充分运用现场督办、警示约谈、媒体曝光等手段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调研指导,适时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对仓储物流场所排查不严不实、整改不全面不彻底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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