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2019
  •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部门概况

    • 部门简介
    • 组织架构
    • 工作职责
    • 联系方式
  • 党建工作

  • 综合治理

    • 治安安全
    • 交通安全
    • 消防安全
    • 户籍与流动人口
    • 校卫队
  • 国防教育

    • 军事理论
    • 军事训练
    • 国防动员
  • 宣传教育

  • 制度法规

  • 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

  • 网站首页
  • 部门概况
  • 党建工作
  • 综合治理
  • 国防教育
  • 宣传教育
  • 制度法规
  • 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
首页  网站首页 / 制度法规 / 正文

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实施《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发布日期:2024-09-27 信息来源:新华社  浏览次数: 审核人:郭宇飞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 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公布《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规范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妥善安置退役军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条例》共11章93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安置工作机制。强调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军地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

二是统筹安置方式,确定安置待遇。明确退役军官和退役军士、义务兵的安置方式,规定各类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和相对应的安置待遇。

三是规范移交接收程序,细化工作流程。明确退役军人安置计划区分退役军官和退役军士、义务兵分类分批下达。退役军人安置地按照服从工作需要、彰显服役贡献、有利于家庭生活的原则确定。完善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的移交流程。

四是鼓励就业创业,加强待遇保障。要求军地开展退役前后技能培训,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明确军人退出现役后依法享受相关待遇保障。军人退出现役时,军队按照规定转移军人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


上一条: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下一条: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实施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关闭】

版权所有:河南体育学院保卫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银河街2号 豫ICP备09013546号

建议使用IE6.0 1024*768分辨率浏览

办公电话:0371-63632110 联系人: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