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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校园欺凌事件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6-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审核人:郭宇飞

院属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2018]332号),结合《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关于迎接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工作督导检查的实施方案》(郑体院党[2018]39号)文件精神,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发展,推进学院学生工作规范、科学、健康管理,经研究,制定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校园欺凌事件管理办法。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小组

组长:刘丹宁

副组长: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总务处处长;

团委书记;各系(校区)党总支书记。

二、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制度

(一)学生欺凌治理小组定期召开防止校园欺凌工作会议,要求师生及时学习相关政策,了解此类事件的处理措施和方法。

(二)教务处要利用教职工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学生处、团委要通过开展团学活动、安全、法治教育课、讲座、主题班会等以学生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三)保卫处加强对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等地的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学院。各系(校区)要加强家校互通,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和家长沟通,共同教育。

(四)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三、校园欺凌事件治理制度

(一)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各系(校区)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生管理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保卫处或受欺凌学生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三)对施暴者进行定期谈心教育,严密观察其行为。对受害者进行心理辅导,积极帮助其走出阴影。各系(校区)要与学生家长保持经常性的全程联系,加强交流沟通。

(四)对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开展此类的相关教育活动,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给予学生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

四、校园欺凌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一旦学院发生突发暴力欺凌事件,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全员教师接获报告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系(校区)领导上报,由各系(校区)领导向上级主管部门、学院学生欺凌治理小组汇报,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置。

(二)如发生暴力欺凌事件,相关系(校区)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往事发地点,立即控制现场,阻止侵害的继续发生。

(三)如有人员伤亡,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第一发现人及时联系我院总务处医务室或120,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医院救治,由相关辅导员通知家长或家属。

(四)对校园欺凌参与者,按照《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九条给予相应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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